一、展示內容
(一)民族樂器獨奏
1.吹管樂器:竹笛、嗩吶、笙、管子。
2.拉弦樂器:二胡、板胡、高胡。
3.彈撥樂器:古箏、揚琴、古琴、箜篌、琵琶、柳琴、中阮、三弦。
4.打擊樂器:大堂鼓、排鼓、板鼓等中國傳統打擊樂器。
每個報名學生限報一種樂器,每種樂器需報送不同風格的自選曲目2首,限定為中國作品,其中一首必須為傳統樂曲,另一首自選,每首時間5—8分鐘(打擊樂器為3—8分鐘)。伴奏不多于2人,限中國傳統樂器伴奏。
(二)小型民族樂器組合
1.傳統樂器合奏(中國境內各地區流傳的傳統樂器合奏形式,如江南絲竹、廣東音樂、山東鼓吹樂、河北吹歌等)。
2.少數民族特色樂器合奏(中國境內具有少數民族悠久歷史傳統和民族特色的樂器合奏形式,如維吾爾族木卡姆、土家族打溜子等)。
3.戲曲音樂演奏(中國傳統戲曲音樂中的器樂合奏形式,允許戲曲表演人員助演,不超過2人)。
4.除上述3種形式外的民族樂器組合創新形式。
人數限定3—12人,組合中不含西洋樂器及電子(聲)樂器,須區別于齊奏或獨奏加伴奏。每個報名組合限報一種組合形式,每種組合形式需報送不同風格的自選曲目2首,限定為中國作品,每首時間5—8分鐘。
鼓勵報送反映黨的歷史、抗擊新冠肺炎疫情、脫貧攻堅戰全面勝利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等主題的民族樂器獨奏和小型民族樂器組合曲目。
二、報名要求
(一)資格條件
1.報名參加展示活動的學生應為院校民族樂器專業全日制正式學籍在校生(港澳臺、海外地區可放寬至在當地音樂教育培訓機構接受培訓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符合本章程規定,經所在單位推薦方可報名。在校生及所在年級的認定以2021年6月30日之前為準。
2.學生受紀律處分期間不得報名。
3.民族樂器獨奏學生限報1名指導老師,小型民族樂器組合限報1—3名指導老師,經推薦單位審核提交后不得更改。
4.報名院校應同時報領隊1名。
(二)報名組別
1.民族樂器獨奏。參加展示的學生分為A、B組。A組為國內獨立設置的11所音樂學院,即上海音樂學院、中央音樂學院、中國音樂學院、天津音樂學院、四川音樂學院、西安音樂學院、沈陽音樂學院、武漢音樂學院、哈爾濱音樂學院、星海音樂學院、浙江音樂學院以及上述院校附屬中學(按院校名稱筆畫排序);B組為除上述11所音樂學院及其附中之外的其他院校。A、B組各分為青年組和少年組,青年組為本科院校、高等職業院校和中高職貫通培養四、五年級學生,1991年1月及以后出生(30周歲及以下);少年組為本科院校附屬藝術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中高職貫通培養一至三年級學生,2003年1月及以后出生(18周歲及以下)。
2.小型民族樂器組合。學生要求為1991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間出生(13周歲到30周歲)。
港澳臺及海外學生可報名參加,由專家組進行單獨遴選,不分組。港澳臺及海外學生要求為1991年1月至2008年1月期間出生(13周歲到30周歲)。
三、河南賽區入圍名額
河南賽區入圍吹奏樂器、拉弦樂器青年組、少年組分別不超過5人;彈撥樂器青年組、少年組分別不超過8人;打擊樂器青年組、少年組分別不超過3人;小型民族樂器組合不超過4組;所推薦的在內地/大陸港澳臺學生、在華留學生獨奏數量不超過4人,組合不超過1組。
2021年4月26日